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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作文篇1
在西方,有一部小说,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子都应该读读他。那么,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哪?
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并不复杂: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除了精彩离奇的故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他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大都是以帝王将相的业绩或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为主要内容的。笛福开始尝试用日常语言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小说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鲁宾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形象力和艺术表现力。此外,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这一切给作品增添了不少魅力。
作品作文篇2
洁白的流云在窗外的天空中翻涌,冬日柔和的阳光从流云的间隙中倾泻,洒满大地。天空和云就像一对天生的伴侣,一起创造出变幻无穷的世界。
天空是上帝最好的作品。
我曾有幸见证了安大略湖上日出时的`天空。
在平静的湖面上,万物都是没有苏醒的样子。我坐在一艘小船上,朦胧间能看见两岸的树木,及它们之上的,灰蒙蒙的天空。小船依然载着我在波澜不惊的湖面上行驶着,一夜未眠的我闭上眼,想休息一会,感受大自然和谐的宁静。
“日出了!”一声惊叹打破了这宁静,猛然睁开眼,我看见水天相接处,一个金灿灿的球体,正以人眼可以察觉的速度,一点一点地将自己初升时金色的光晕,尽情地向天空、向云彩、向大地挥洒着。眼前的天空仿佛在从一幅素描向金色调的水彩变化着。天空最先苏醒了,在金色流云的掩映下,由深紫到深蓝,由深蓝到浅金色地变换着,并把太阳给与自己的光无私地洒向大地,唤醒了这世界,唤醒了这世上所有的生物。
这就是天空给世界创造的奇迹。
作品作文篇3
飞了的“蝴蝶”是一只美丽的蝴蝶结,它戴在一个叫程红得女孩头上。可是程红头上的大花蝴蝶结经常挡住后排同学的视线,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程红放弃个人爱好,解下蝴蝶结。
看到故事开头, 可能你和我一样心里为程红鸣不平。带蝴蝶结是个人的自由,一只又大又花的蝴蝶结戴在头上该是多么神气,多么漂亮啊!如果我是程红我才不愿意把蝴蝶结接下来呢!可是,随着故事的发展,我的观点就有点动摇了。因为蝴蝶结挡住了后排同学的.视线后,同学之间就经常闹矛盾,以致考试成绩都下降了。这时程红发生了意外,她的脚被烫伤了。我看到到这里不由得幸灾乐祸地想:谁叫你只顾自己的漂亮,不管同学的死活,这下你得到惩罚了吧。但是,同学们不计较,他们得知程红烫伤后不顾相互之间的纠纷,热情地为程红补课,背她上学,护送她回家使程红在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有这么好的同学,程红怎能不感动呢?
读着《蝴蝶,飞》我的眼前不由得浮现出我的同学们,我身体不舒服,张俨给我带来热茶;殷俊摔了,江亦涛扶他去医务室,宣叶开说忘带铅笔了,立刻伸过来拿着铅笔的手……我的同学不是和程红的同学一样可爱吗?是呀,这书中有着我们同学的影子,怪不得我越读越爱读。
从那以后,程红头上的蝴蝶结,飞了,换上了一对金黄色蝴蝶发卡,我为她的进步而感到高兴,也为他们同学之间的友情深厚而感到高兴,他们每个人都要知道:只要他们离开集体,就像花儿离开了土地一样。我们五(9)班的同学不也是如此吗?愿给同学带来不愉快的“蝴蝶”永远远离程红,远离我们。
作品作文篇4
那年,她还小,在那个为一朵小红花而欢呼雀跃的年纪,她最好的作品是一只用橡皮泥捏成的小猪;而当她不再那么关注小红花的时候,她最好的作品是一幅用油画棒抹出的彩色小屋;带上了红领巾,她最好的'作品变成了一篇优秀作文。
窗外日光弹指过,席间花影坐前移。渐渐地,她觉得自己曾经最好的作品都稚气未脱,觉得自己捧着作品向父母展示时的心情十分可笑,取而代之的便是开始不遗余力地在每一件事上做到最好,力臻完美。
想要与众不同却是因为和所有同龄人一样步入了青春叛逆期。
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知晓的世理愈加丰富,然而,却一直没有发现最好的作品。在没有光的时候,黑白分明的东西也变得灰茫茫的。
她想起了曾经最好的作品。可是,橡皮小猪早已被时间风干;也随时光飘去无法寻觅;而那一幅彩色小屋,虽在岁月神偷的斗篷下隐隐发黄,却仍挡不住那鲜艳的色彩与可爱的笔触交织间的光芒。
再普通不过的儿童画,为何曾视若珍宝?她这才认真地开始回忆:那时,不赶时间,不急不慢,一笔一画仅为记录自己奇特的梦境。
哦,原来是跑太快了呀!光芒找不到时间的入口,无法为最好的注入灵魂。
她在成长,随着时光。或许最好的作品还在路上,但用青春的汗水与时光磨合,让它收起锋芒,为浇灌将来最好的作品所用。致我们的青春,那无畏的模样。
作品作文篇5
我们在成长的路上,完成过各式各样的作品。我也不例外,我有很多得意的作品:过春节时写过春联,外出旅游时拍摄的摄影作品,登台吹奏的葫芦丝名曲……而我心中认为最好的作品,就是我亲手做的菜。
记得那是五年级的暑假,为完成老师布置劳动作业,我思来想去,决定按妈妈以前教我的方法,自己尝试做两道菜。
第一道菜,炒蛋。我取五个生鸡蛋,将蛋壳敲碎后掰开,白白黏黏液体和蛋黄掉入碗中,往碗中加盐、少许味精,用筷子将蛋搅拌均匀,先放一旁,开火等锅内水蒸发后,倒入少许油,等油热后将碗里的蛋倒下去,瞬间发生“嘶嘶”的响声,并有油花溅在我手上,脸上,痛得我赶紧缩手,离锅远远的,但又怕蛋焦掉,赶快回去用铲子将它来回翻炒,直到两面金黄,出锅装盘。一个菜弄没有十分钟,弄得我手忙脚乱,满头大汗,我拿一块尝了一口脸上露出长时间笑容。
第二道菜,炒冬瓜。我先将一个大冬瓜削了皮,洗净,放在菜板上。我右手握刀,左手按在冬瓜上,小心翼翼地把它切成一小块。有了第一道菜的经验,接下来我很熟练地开火,倒油,放冬瓜到锅里翻炒等,唯一和第一道菜不同的是冬瓜不易烂必须往锅里加些水,盖上锅盖让它煮几分钟,等到煮烂了加上盐的和味精,就出锅装盘了,冬瓜发出诱人的香味,让我垂涎三尺。
连续炒两道菜下来,我的后背衣服全部湿透,脸色也变通红。这时,妈妈和爸爸进厨房,看到了我成功炒出这么好的作品,脸上都露出久违的笑容。边吃边夸:“太好吃了,我们的儿子长大了,会炒菜了,懂得孝顺了!”听了这些话,我心里美滋滋的,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心里更像是喝了蜜一样甜。
这个作品看似普通,但在我心中却是最好的、最美好的。它不仅包含我的劳动,还包含父母对我的赞扬与鼓励。它让我深深感受到父母平时工作的艰辛与不易。它也让我瞬间长大,懂得感恩,孝顺父母。以后我要创造更多、更美的作品来回报父母。
作品作文篇6
盼望着盼望着,南风吹来了,夏天的脚步近了。太阳如同一个大火球,晒着大地,人们都热得不敢出门。
我觉得“一年”就像是一个人一样,春天是他的幼年时期,秋天是他的中年时期,冬天是他的老年时期,而夏天是他的青年时期。所以夏天是热情的,奔放的。
夏天气象是变化万千的,像变脸的一样,说变就变,上午还是晴空万里,下午就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那些没带伞的'路人,只能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今早还是凉风习习,到了午后便骄阳似火,活像一只怒气冲冲的大老虎。“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突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这是苏轼写的一首诗,表达的就是夏天暴雨骤至又雨过天晴的特殊景象。
夏天是一个壮丽的季节。这个季节上演着壮丽的历史。1921年的七月,在嘉兴的一艘普通游船上,一群不平凡的人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开启了中国顶天立地、独立自主的新时代。1927年的八月,就要被斩尽杀绝的中共绝地反击,打响了武装反抗反动派的第一枪。1945年的八月,中国军队经过八年浴血奋战打败了日本法西斯,结束了曲辱的历史。中国开始自强,中国在国际上终于独立地站了起来!
夏天是一个波澜壮阔的季节,它一直都在上演着波澜壮阔的历史。人生之中也有同样的夏天,现在的我们正处于这样的夏天之中。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夏天,不断的充实自己。
夏,虽然没有春天那么温暖,也没有秋天那么凉爽,更没有冬天那么寒冷。他是一个炙热的青年,需要我们细心品读,用心体会……。
作品作文篇7
“咚,咚——”墙上的钟又响了。这是一个黑色外壳的长钟。上半部分是手表,下半部分是单独的锤状铁棒。每次到了点,它就会摇摆,发出很长的声音。
它不需要电池,它的齿轮会不停的转动,在我家放了快一个世纪了。这是我爷爷小时候的。
有一年,窗外下着小雨,钟不走了,爷爷急得拆表。我依稀记得手表里的齿轮生锈了,转动时吱吱作响。爷爷把家里仅剩的一瓶茶油擦干净了。说来也奇怪,钟立即开始工作。祖母回来时没有责怪她的祖父。
有一次,我好奇地长得像我爷爷,打开壳,不停地转动三根针。我玩的正开心的时候,被我的大手拉了起来。原来是我爷爷,原本慈祥的脸变得很严肃。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他打。肚子里满是委屈和疑惑。
是什么让他如此珍惜这个钟?
有一次他推开爷爷家的门,正在悠闲地品茶。杨照顾他的沧桑,但他的嘴角挂着微笑,这使他很善良。
“爷爷,能告诉我这个钟的来历吗?”我问。
“这个钟是我妈妈留下的。当年陈家大宅失火,我妈带着这个钟冲出来,却被烧得伤痕累累,很快就死了。后来才知道这个钟是你叔叔从马来西亚带回来给她的生日礼物。从此,这只钟陪伴我走过无数次。春夏秋冬,我苦了就对它哭,它成了我妈的化身!”祖父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泪水在他苍老的脸颊上肆意地流淌。我不敢相信这个钟有这么悲伤的历史。
悠长的鼓声似乎是他对无边岁月的感悟,钟面上的戒指似乎是她无边岁月的证明,钟内的铁棒似乎是它勇敢面对无边岁月的证明。
我家有一个钟,一个有灵魂有爱的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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