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富有洞察力的读后感能够将书中的理念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写读后感让我们在书籍的世界中发现生活的真谛与意义,下面是28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12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1200字篇1
前段时间《小王子》电影热映,虽然对原著改编较多,却让我再次拿起圣埃克絮佩里的《小王子》,重新感受小王子的纯洁,重新认识这本写给成年人的童话。第一次读小王子似懂非懂,印象最深的是里面带刺的玫瑰和狐狸,还有就是一个叫“驯服”(tame)的词。随着时间的流逝,阅历的增长,重读小王子,感受小王子平实的语言中蕴含的深刻道理。
小王子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他纯洁,忧郁,因为与他爱的玫瑰花之间产生了误解出走。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他评价大人的世界是“这些人很古怪”,他们做事情只考虑做什么有用,而不去想自己想做什么。我们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人,又或者我们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孩子,也许只有保持一份不老的童真,大人的世界才不会看起来那么古怪。
小王子每天为玫瑰浇水,为它遮风挡雨。小王子对这朵玫瑰倾注了感情,即使它和地球上的那5000朵玫瑰看起来没什么两样,但因为他们之间建立了联系,对于小王子来说它就是独一无二的。小王子不懂玫瑰的任性与说谎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他带着疑惑离开了玫瑰。在狐狸那里,他明白了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因为他驯养了玫瑰,就需要对玫瑰负责。爱需要尊重:“人不应该听花说些什么,只要欣赏她们,闻闻花就够了。”爱需要包容和理解:“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
小王子驯养了(tame)狐狸,狐狸便觉得它的生命充满阳光,觉得他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小王子的脚步声会像音乐一样,把它召唤出洞穴。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它想起小王子,它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最后,小王子离开了狐狸,狐狸说“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会彼此“驯养”,从而建立了某种联系,会共同走一段路,然后分开,虽然会依依不舍,但会因曾经一起走过的某条街道,一起看过的电影,一起探讨过的书,记得曾经的美好,在那时,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果是好是坏,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小王子遍历世界后,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事物,遇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人,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很多时候我们也在寻找,却忽视了已经拥有的事物,虽然有点老生常谈,但通常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容易被忽视,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却不知也许最美的风景就在身边,我们过于相信和依赖自己的眼睛了。
小狐狸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小王子对玫瑰产生误解的原因之一便是只看到表面,忽视了玫瑰只是想引起他的关注。事实上,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有时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有的事物也因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正像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小王子仅仅在地球上待了一年的时间,在寻找到答案之后他回到了属于他的小小星球,回到了值得他留恋的温馨归宿。而生活在这里的我们,是否也在思考我们要的是什么?是否解决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困惑?
读后感1200字篇2
上师范时,学校里规定每个人都有读名著名的任务,而我总觉得那些名著讲的内容太深奥,很难理解;总觉得那里面的人名太长而无法记住,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有任务,但我总能偷懒,以至于在师范读的书是少之又少,但唯独我看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两本书:《简爱》和《双城记》。也就这样被书所感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书的魅力,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同时也吸取书里越来越多的精华。现就谈谈《双城记》这本书吧!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在《双城记》中,我最喜欢的,也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人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就与众不同,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话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和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心爱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
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
西德尼曼内特深沉的爱是催人泪下的,他崇高的人格是撼人心魄的。他这种崇高的情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他最终得到了心灵的平静,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带着最美的情感告别了所爱的人,他死了吗?不!他是爱、勇敢、反对压迫的精灵,他以自己的方式热烈地向时代呐喊,他会得到永生。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是当读者留着眼泪读完时,却感到无限地遗憾辛酸。
读后感1200字篇3
作家之所以伟大,在于他/她的世界观,但作为世界级的科幻作家,大刘呈现的是前所未有的冷酷的宇宙观和人类观,他的冷酷在提醒人类不要对外星人怀有幻想,不要努力去接触,应该尽量避免。越是宏观的人,如霍金,他们越了解地球在宇宙中的微不足道,如房间里漂浮的灰尘一般,尽管我们有着高度的自己优越感。
从叶文洁启发罗辑的核心思想里,从三体入侵地球后对人的提醒,有两点我是深受大刘感动的:生存并不理所当然,死亡永恒不变。
生存并不理所当然
即黑暗森林法则,人类(智人)活到现在,靠的就是无止境的杀戮,人类一直在贪婪,一直做非人性的勾当,却是生存之道。就拿大航海时代来说好了,当时并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块大陆和岛屿,有多少种跟我们不同的文明,但只要一块处女地被别人发现了坐标,就死路一条。美洲被发现时,印第安人有空前发达的文明,完全不弱于欧洲,除了科技,但最后99%印第安人逃不过被屠杀的命运。同遭此厄运的还有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非洲及太平洋各岛屿的原住民……导致印第安人、非洲人、毛利人丧命的不是仇恨,欧洲人只是为了抢夺资源,你无法一面倒地去谴责什么,因为自古以来人类就是依据着黑暗森林法则生存过来的。
还记得三体入侵地球,把几十亿人类驱赶到澳大利亚,逼他们人吃人的情节吗?当时智子对人类说了一番振聋发聩的话:“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幸运,在过去的地球上是如此,现在这个冷酷的宇宙中也到处如此。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类有了一种幻觉,认为生存成了唾手可得的东西,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本原因。进化的`起坠将再次在这个世界升起,你们将为生存而战。我希望在座的每个人都在最好的五千万人之中,希望你们能吃到粮食,而不是被粮食吃掉。”
智子说得很对,人类确实跟所有动物一样,就是为了生存而战的。从恐龙灭绝,到哺乳动物出现,逐渐进化到人,然后人又把其他动物杀死,最后又把其他的人杀死,我们隶属的这一种智人才开始占领地球。可是我们忘了,觉得地球是属于我们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于是开始索取各种东西,自以为生存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囊中物。然而并不是,生存其实是永恒的,就像三体人并不憎恨人类,他们只想找个地方生活,为了生存才这么决绝。最讽刺的是他们比人类还客气,没把人类杀光,而人类杀人类还经常灭种族。
死亡永恒不变
引用书中印象深刻的一首诗和一句改编帕斯卡的话:
“死亡是一座永恒的灯塔
不管你驶向何方
最终都会朝它转向
一切都将逝去
只有死神永生”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原句“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
人对待死亡的态度很奇怪——死亡禁忌。中国人不喜欢4,西方人不喜欢13,仿佛躲过了就会长生不老。但是大家没想过,逃避对死的思考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在逃避对生的思考。当人没有充分地意识到人生的有限性,就有种以为自己是无限生存的错觉,就不追求我们如何才能在这个“仅此一次”的人生里过得有意义。
同样,既然逃不过死亡,那么人类应该以什么态度来面对?“给文明以岁月”,是说所有人都在担心人类及其文明即将灭亡,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时间,延续后代去发展文明;而“给岁月以文明”,是指我们不要因为对毁灭的担心,而失去了尚还余存的千百年发展的可能。完整的理解:只有存在过的,才是永恒的,才是人类唯一的意义;而对未来的担心,只会毁了现在,因为现在才是通往未来的阶梯。
而对人类来说,体验当下就是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明。
我们为自己争取到再长的生命,又如何?(给文明以岁月)
关键是我们曾经全然地活过,向死而生!(给岁月以文明)
读后感1200字篇4
终究把《西游记》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很长期,从寒假不停看到如今。看的这么慢的缘故原由,一是我看的是原版,有87万字,并且带着文言文,看起来有点累;二是我看的断断续续,中央又看了很多其余书。老爸为此发过好几次火,感到我也太不看重四大名著了。看完《西游记》,捧着厚厚的书,感到颇有成就感。
吴承恩真了不得,他为中国甚至天下的人们留下了一本千古名著。假如没有《西游记》,中国的文明会落空若干魅力呀,咱们小朋友会落空若干欢笑呀。
唐僧师徒四人为了去西天取经,一起四处奔波,斩妖除魔,消费了十四年,历尽千难万险,终究取患了真经。他们固然碰到了各种艰苦,但终究保持究竟,取患了成功。取经那末费力,他们照样完成为了,咱们在生涯中也有很多难事,但只需像他们同样不懈努力,总会成功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我来说说唐僧师徒给我的印象。唐僧这小我目的明白,同心专心想着去西天取经,不论有多大艰苦,不论是美色引诱照样荣华富贵,都不能摇动他取经的信心。但他鉴别真假的本事太差,常常不听孙悟空劝,把魔鬼当大好人,末了差点被吃掉。不外,唐僧的命运运限其实是太好了,每次被抓住,魔鬼要末想着宴客,要末想把别的三人抓全了再吃,末了甚么也没吃着。假如我是魔鬼,早就一口把唐僧吃掉了。另有,我有一个怀疑,唐僧肉真能中途夭折吗既然没人吃过,这个论断是谁得进去的呢?
孙悟空是个英雄好汉,堪称有勇无谋,一起掩护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丰功伟绩,没有他,取经是举步维艰。不外,我掀开书细细咀嚼,发明孙悟空本身的本事并非超等凶猛,常常碰到魔鬼就没方法。但他分缘不错,很会搬援军。每次碰到凶猛的妖精,就去请菩萨协助,其实不可再请如来佛亲身出动。孙悟空很爱好玩弄猪八戒,他最爱看师弟出丑,猪八戒迫不得已,就常常挑唆徒弟和孙悟空的干系,弄得孙悟空又得受“紧箍咒”的痛。
猪八戒最大的特色便是饕餮,他的胃口不是同样平凡的大,在人家寺庙里用斋,一口就吞了几十碗饭,还要笼满两袖子馒头才肯上路,假如供他一月,寺庙也许就停业了。猪八戒长相不是同样平凡的丑,人见人怕,他说曩昔在高老庄的时候,一次能吓死十来小我呢!不外,丑八戒在咱们的心目中倒是异常的可恶,这是因为猪八戒脾气上有很多多少毛病,反而让咱们感到亲热、风趣。
沙僧人能吃苦耐劳,取经的一起上,都是他挑的重担子。打魔鬼时,沙僧人同样平凡都是留下来掩护徒弟的,只需缺人手的时候才会去协助,但沙僧人的技艺也不差,好歹也是卷帘上将嘛。沙僧人在此次取经途中,并无孙悟空、猪八戒那末紧张,但也缺不了他。
白龙马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脚色。假如是平凡的马,基本吃不消如许的长途跋涉,只需他能力担此重担。有一回,孙悟空被徒弟赶到花果山去了,猪八戒和沙僧人也被抓了。白龙马在危机时候自告奋勇。变做倒酒的侍女,乘隙刺杀妖王,惋惜没有成功,还受了伤,白龙马在危难之时不屈不挠的精力很值得咱们进修。
看完《西游记》原着,爸爸保举我看一本书——《话说西游》,这是一名叫张国风的大学传授写的《西游记》读后感,写了整整一本书呢,我也要好好研讨研讨人家是怎样批评《西游记》的。
读后感1200字篇5
红楼梦之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惹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
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
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
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读后感1200字篇6
其实初次看到《穆斯林的葬礼》是那么厚一本书的时候,手停住了,那么厚一本书,我能看完吗?但在我看了几页后,这个疑问就消除了,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他的文笔,他的情感,他的故事,都让我爱不释手。
整本书穿插着讲述了两代人的故事,是一个庄严而伟大的世界。从第一代,梁亦清为玉献生,韩子奇成家,成为玉王,出国护玉,带新月和玉儿回国,壁儿促使家产尽毁,到第二代,韩子奇为让新月上大学付出代价,新月与楚雁潮志同道合,新月的心脏病被发现,与楚雁潮相爱,抱憾而死……
穆斯林,很多人对它的了解少之又少,只知道它是一种信仰,有着许多习俗,不过要细说习俗,也就只知道忌口猪肉、烟酒罢了。作者作为回族,一名虔诚的穆斯林,在这本书中,让读者们深刻的了解到了穆斯林。
穆斯林四海为家,同族人互相尊重,不分你我,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人,只要是穆斯林,他们就会伸出援手。全世界的穆斯林一日五次的礼拜都朝着穆斯林尊贵的天房——克尔白,在每个穆斯林的一生当中,如果有条件就应该前往克尔白朝觐一次,以此获得安拉的宥赦,求得死后进入天园的门券。穆斯林每天要做五次礼拜:日出前的晨礼(榜答)、午后的晌礼(撇什尼)、太阳平西时的晡礼(底盖尔)、日落黑定前的昏礼(沙目)、夜间的宵礼(虎伏滩)。然而在礼拜前,还必须进行“大净”,也就是在“水房”洗浴。在穆斯林死后,由清真寺专管洗“埋体”的人为尸体洗浴,然后用三十六尺白布覆盖全身,安卧在“埋体匣子”中,由不少于八人抬着,一路念诵着古兰真经来到坟坑,坟坑是一个长方形的深坑,南北走向,挖到底部,再从一壁向西挖半圆形的洞,称为“拉赫”。穆斯林只允许用竹子和没有烧制的土砖或者一块小小的薄石板封闭“拉赫”。在亡人下葬前应由他的亲人下去“试坑”,以确保亡人能躺的安稳。他们对汉人有一定的偏见,就像汉人对他们有一定的偏见一样,他们并不欢迎汉人,并不赞同汉人与穆斯林结婚生子……
两代人的命运都十分悲剧,韩子奇的家破,新月的死亡,都让人的心一沉。然而造成两代人的悲剧就是壁儿,或者说,是璧儿和韩子奇的封建思想。要不是韩子奇对他的玉的沉迷导致他最后逃到国外,还和玉儿生了新月,玉儿就不会走,壁儿也不会因为家中无主而乱了脚步,冤枉了家里忠心耿耿的老候,家中风景也不会一步一步走向衰落……要不是因为壁儿和韩子奇的矛盾,新月就不会躺在病床上,要不是因为壁儿对汉人和穆斯林的结合的极力反对,新月的病情也不会加重,要不是因为新月是韩子奇和玉儿的孩子,新月也不会死,至少,不会抱憾而死……
可惜没有如果,不过,就如作者所说:“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做那样的人,即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也是幸运的,应为他毕竟完成了对自己心灵的治炼过程,他毕竟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人应该是这样大写的‘人’。”
读后感1200字篇7
奥斯丁是美国著名的作家,她的著作很多,但是《傲慢与偏见》给了我深刻的启迪。《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一对英国青年男女的曲折爱情故事。男主人公达西是一位帅气的贵族,他疯狂地爱上了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但是由于他之前的傲慢态度,伊丽莎白对他很反感。故事的高潮是达西亲口向伊丽莎白表述他的爱意,描述了一位男士在心爱的女子面前的惶恐和羞涩。虽然伊丽莎白有些许的感动,但是她还是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达西写了一封给伊丽莎白的信,在两人独处的时间里,他读给了她听。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她的爱,也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的态度举止问题。我想每一位女士收到这样的信一定都是欣喜若狂,但是伊丽莎白没有。
因为在那时她还没有体会到达西的好,还没有爱上他。直到伊丽莎白遇到了一个无赖。那个人恋上伊丽莎白的美貌,在她面前极尽所能、说尽甜言蜜语,终于伊丽莎白有了反应,对他有一点倾心。其实这个人与达西从小一块儿长大,他的无耻做法达西一清二楚。不过碍于情面,达西并没有将实情告诉伊丽莎白。就当读者对伊丽莎白的危险处境十分担心之时,奇迹出现了。这个伪善的人得到了一些不利于他的消息,方寸大乱,拐跑了伊丽莎白最小的妹妹,俩人私奔了。在当时,私奔对于一位女士来说,是奇耻大辱,如果两人不能结婚,女士会被别人的唾沫淹死。这时,是达西救了她的妹妹,他给了这个无耻之徒一大笔钱,促成了两人的婚姻。虽然两人的结合让众人愕然,却的确是帮了伊丽莎白一个大忙。虽然达西有意将其隐瞒,但是最后伊丽莎白还是从舅舅、舅母的口中得知了这一切,她终于醒悟,原来达西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自己多么傻呀,经过了那么多事,才明白了他的心意。
两人最终能够坐下来,互述衷肠,还真是伊丽莎白的舅舅和舅母帮了大忙。因为伊丽莎白呆在家中无事,就到他的舅舅家探访。他们一行人准备出行,路经了很多风景优美的地方。最后他们来到了达西的住所。达西是一个贵族世家,他家的别墅是一个景点。
本来伊丽莎白并不想参观他的家,但是得知达西今天并不在家,她也就放宽了心。最后,她的好奇心鼓舞着她,她与舅舅、舅母接受了管家的好意来探访。在参观的过程中,伊丽莎白渐渐的感受到了达西是一位本质很好的少年,他对于仆人非常的好心,也对妹妹极尽所能的慈爱。正当伊丽莎白开始对达西改观的时候,达西回来了。俩人就在此时碰面。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每想到这时,我总是会有一种重新捧起书来再读一遍的冲动。真的写得太好了。此时无声胜有声。
达西讶于伊丽莎白会来参观他的住宅,伊丽莎白也因为之前的拒绝而不好意思。还是达西缓过了神,他抓住了这次机会,先与她的舅舅交好,借机接近伊丽莎白,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先前达西的傲慢伤了伊丽莎白妈妈的心,但是最后看到自己的女儿可以嫁给一位富豪,不仅身价倍增,每年还可以补贴自己一笔不少的家用,她的妈妈更是欣喜异常。
全书有时给读者带来一点小小的遗憾,让我们唏嘘不已,正当我们认为一切不再可能时,情节又峰回路转,故事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最终,全文笼罩在一片温馨的气氛之中,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了感激。
爱情在全世界都是一样。只要俩人相爱了,他们就能化解地位的高低,冲破家庭的阻扰,而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他们不用多说什么,心有灵犀一点通。
为了爱情,我们也会不顾一切地走在一起。也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吧。
读后感1200字篇8
这是一个很久以前发生在北京的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叫英子的小女孩,一天英子的爸爸、妈妈带英子去看骆驼队,打头的骆驼,总会有一个铃铛,英子问爸爸:“为什么打头的骆驼都会有一个铃铛呢?”爸爸说:“要是骆驼们碰见远处的狼,铃铛在响,狼就知道是有人在保护着骆驼呢。”英子说:“不对,爸爸,是因为打头的骆驼太寂寞了,所以才用铃铛的。”
一天,她们家的奶妈--宋妈要去买菜,英子跟着一起去了。走到惠安馆,她们看见了一个疯子。这个疯子是个女的,她总是站在门口整理她的麻花辫,她的名字叫秀贞。秀贞是因为她的孩子小桂子丢了,才疯的。英子看呆了,疯子招手叫她过去,她就顺着疯子的手势,慢慢地过去。这时宋妈说:“孩子,快走啊!”
说着,就拉起了英子的手。走到一口井边,她看见一个叫妞儿的小朋友,她刚打完水,一些坏孩子说:“唱个歌,才让你走。”妞儿哭了,英子忍不住大叫:“你们为什么要欺负她?”从此以后,妞儿和英子成了好朋友。一天,妞儿告诉她:“我的爸妈都不是亲的,他们老是打我。”
妞儿一笑,总是有一个泪坑,英子看见秀贞脸上也有一个泪坑,她怀疑妞儿是不是秀贞的孩子。有一次,妞儿走到横胡同,后面跟着高高的男人,那是妞儿的爸爸啦,英子看见妞儿来,她很高兴,可是妞儿并不高兴。她还拿手把英子推走。第二天,妞儿到她家,撩起裤腿,给英子看她爸爸给她打的伤,妞儿的肩膀也被她爸爸打肿了。
一天,英子偷偷溜出门,到惠安馆去找秀贞,秀贞拿了一件还没缝完的衣服,在英子的身上左比右比,还托英子帮她找齐化门的小桂子。英子最后帮她找到了妞儿,原来妞儿就是小桂子。
英子生病住院了,刚可以下床,她爸爸就把她接回新家了。英子就上学了。有天,她爸爸睡着了,刘平他们在墙上踢球,踢的乒乒乓乓响,英子的妈妈说:“英子,下去让他们到空房子那边踢,告诉他们你爸爸在睡觉。”刘平他们把球踢到了草丛里,他们请英子去捡球,英子没说话,只是拨开草,往草丛里走去。
英子左翻右翻都翻不到,她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堆东西,后来她知道这些东西是一个小偷的。这个小偷跟她是好朋友,有一天,刚下完雨,她到草丛里去看那里的东西还在不在,她看到那个人还在那里,可始那个人低着头,仿佛没有看见英子一样,英子走过来,他才看见。那个人说:“我不能在这儿长呆了,你快回家吧。”后来,那个人被抓住了。英子很伤心,她抱在妈妈怀里,想哭一通。
英子是六年级的同学了,今天她该毕业了。是她代表大家去领毕业证书,英子想请爸爸去参加。可是,叔叔被日本人害死了,爸爸急得吐了血,住在医院不能下床。领了毕业证书,她兴冲冲地跑回家,她看见夹竹桃都谢了,几个妹妹在玩土,她就说:“是谁把爸爸的花都给摘下来了?我要告诉爸爸。”
这时,老高过来说:“英子,你快去医院吧,去安慰安慰你妈妈。你爸爸他……”说到这儿,他再也说不下去了。英子从来没有这么镇定过,她说:“好,我去医院。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读后感1200字8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