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心得体会时,大家可以加入一些个人的反思和感悟,通过对心得体会的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潜在的改进空间与机会,以下是28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读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1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笔者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读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2
近期,公司下发了安全生产禁令,禁令内容涵盖了我们日常工作中最常见、最易出现的安全问题,为使员工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养成遵章守纪、杜绝侥幸及习惯性违章行为画下了一条红线。热电车间要求全员开展安全禁令学习,要求全体员工强化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时刻谨记禁令内容,坚决不触碰安全红线。全面提高车间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章作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我们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公司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安全生产禁令。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将安全生产工作提上一个新台阶。
读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3
在工作中“安全第一,杜绝违章”、“遵守作业时的安全操作规程”、“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等一系列耳熟能详的口号冲击着双耳,刺激着眼睛。每周一、周二的安全会,每天五分钟的安全班会,尽管安全工作每天都在做,可是这样那样的事故却时有发生,令人扼腕叹息。这些故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如交通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等,造成人员伤害。血的教训,震撼着我们。不及时汲取教训,我们将重蹈覆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认真履行义务的一种表现。在社会上,作为子女,我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为母亲,我们有保护儿女的责任。因此,保护我们自身的安全,也是一种责任。
安全无小事,一次疏忽足以酿成终生遗憾。作业区流行一种说法,那就是:1后面跟踪许多0,1代表生命,后面的0代表财富,如果“1”(生命)没了,那后面的0(财富)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一针见血,道出安全的重要性。那么,在危险性很高的行业我们如何做牢安全工作呢?我认为应该做到:提升安全防护意识,事故发生往往是因为自我保护意识差,麻痹大意。所以安全工作首先应从本质“认识”抓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工作时劳保穿戴要严格规范,不能应付了事;认真做好现场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安全工作是一个严密的系统工程,越细致越好,但只要用心,我们就一定能保护好自我。安全生产管理,当从个人点滴做起。
读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4
安全是社会礼貌和提高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钢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异常对于我们水电气管理部门来说,安全是永恒的。
我从一开始工作就在柳钢动力厂的煤气公司工作,民用煤气管理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安全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煤气管理岗位工作,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完美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职责,每一个柳钢职工都能感受到这份职责的重大。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职责,一个人的安全不仅仅是对自我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我们钢铁企业的勃勃生机。如果说还有什么能够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涉及到我们每个人。
如今,我在水电气管理部门工作,更能感受到安全职责的重大,水电气管理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安全更是我们平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们职责的核心,我们必须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观念,把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把安全作为第一需要,把安全作为应尽的首要职责。所以在工作中,我们的首要职责,就是安全,首先是对自我的岗位安全职责制有正确的认识,有熟练的安全理论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其次,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流程办事,保证不出现违规操作;再次,要有过硬的安全基本技能,有安全应急本事,要经过不断的练习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的安全技能,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本事,熟悉安全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练好基本功。
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全面展开,我决心在这次活动中,认真学习安全理论,积极参加安全讨论,加强安全技能训练,使自我的安全水平有更大提高。
作为一名抄表工,我对领导提出以下提议:
1、对用户使用水电气情景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防患于未然,杜绝违规使用水电、煤气行为。
2、经过发放宣传资料、由抄表员向用户宣讲等宣传形式普及水电气安全使用常识,重点宣传违规使用水电、煤气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读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5
说安全,因为安全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所以,我们要在生活中注意安全,加倍小心。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首先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因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在大力宣传安全意识的今天,我从用电方面说说安全。
电是神奇的物质。它使整个人类社会科技进步、使人类的劳动能力大提高,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纷呈;它能谱出优美动听的音乐,让我们沉醉其中……它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方便,为人们的生活增添说不尽的乐趣。
电也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用的好对我们人类有利,用的不好对我们人类就有弊,因为有时它也是无情的、冷酷的'。没有安全用电常识,就会对我们人类产生事故。事故往往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爱惜自我。重视用电安全,更是我们每个人必备的责任。
回忆起自已工作的历程,其中一件触电事故让我触目惊心。在湖南雪峰水泥集团公司工作的一个小青年,在我的记忆中他工作勤奋,为人热情。后来在双峰海螺工作中接一台电焊机时不幸触电身亡。接电焊机本是一件简单的用电操作。就是因为违章操作而触电。自已葬送了生命,企业受损。又听说这样一件事:一对老人因为天冷了,忍受不了严寒,就到街上买了床电热毯来取暖。买的时候觉得挺便宜,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可是一晚上还没过去,老两口就因为电热毯触电与世长辞了。经过检查才知道,原来这电热毯跑电厉害,这两个无辜的生命多么不幸啊!
有资料表明,在夏天时气温高,人们在高温情况下工作皮肤出汗多,表皮电阻小,危险性会大大上升。因此要特别注意安全。在很多的电气安全事故中夏天占大多数。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按照自已所学专业的操作规程去做。用电的人还得要精力充佩、头脑清醒、专业知识扎实、操作技能熟练。
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我们在工作中要做个有心人,多积累一些安全用电方面的知识,做到安全工作,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当我们在为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工作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安全工作,才能保证有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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